新加坡——国会三读通过《电动车充电法案》,陆路交通管理局将拥有法定权力,负责监管所有电动车充电事项,以应对不安全的充电做法。
交通部长易华仁指出,监督事项包括充电设施的款式、广告宣传、安装过程、注册程序,维修、和固定及流动性充电设施的使用等。
从业者必须获得执照,以确保充电网络和服务的可靠性。执照的有效期是三年,到期后可获更新。 获取执照的条件包括投保公众责任保险,以及在一定的时间里解决充电服务中断的问题。 易华仁说,随着电动车和相关科技的演变,我国必须调整法律和条规,确保它们仍适用。这项法案奠定重要基础,也是重要的第一步。它是我国朝向建立可持续陆路交通系统,并在2050年前实现净零排放的一个里程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