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总统哈莉玛·雅各布周一(12 月 19 日)建议 50 岁或 50 岁以上的强奸犯不应该豁免鞭刑,她在 Facebook 的一篇帖子中表达了她对最近发生的儿童在自己家中被强奸的案件感到沮丧。 根据新加坡的刑法,被定罪的强奸犯可被判处长达 20 年的监禁以及罚款或鞭刑。50岁以上者不得判处鞭刑,但可延长监禁以代替体罚。 周一,哈莉玛夫人再次提出这个想法,在脸书上写道:“强奸犯不应该因为五十岁就免于鞭刑。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们在一生中都遭受过严酷的折磨,却能逃脱鞭刑带来的痛苦。他们残忍地给受害者造成的创伤和无法弥补的伤害将持续一生。
“在某些情况下,强奸发生在更早的时候,但只有在肇事者年满 50 岁后才报告。我们现在审查这项法律是时候了,”她补充说。 “保护我们的年轻人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不能让他们失望。” 11 月,一名男子承认曾两次试图强奸他 4 岁的女儿,而另一名父亲则因涉嫌在女儿 12 岁时强奸她之前对女儿进行了 8 年的梳理而接受审判。 “我发现最近发生了一系列涉及男性亲属在自己家中强奸儿童的案件,这非常令人不安和恶心,”哈莉玛女士说。 “我们需要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孩子免受此类性侵犯者的侵害。” 她说,对被定罪的罪犯进行严厉惩罚很重要,但还不够。 总统写道:“我们需要寻找其他方法来帮助我们的孩子,并阻止他们成为此类强奸犯的牺牲品。” “我担心还会有更多未报告的病例。我什至无法想象这些年轻受害者遭受了多少痛苦和伤害。” 哈莉玛女士说,报告的案件遵循一定的模式:受害者被性侵者诱骗,这些性侵犯者是他们的父亲、继父或其他男性亲属;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他们就认为针对他们的“令人作呕”的行为——在某些情况下持续多年——是正常的。 她指出,相当多的受害者在上学很晚才上性教育课时才发现这种行为是错误的。 “性侵犯者利用她们的清白来说服受害者这种变态是正常的,”她说。 哈莉玛女士补充说,即使他们知道这是不对的,一些受害者也不愿抱怨,因为害怕家庭破裂或失去主要养家糊口的人,而其他人则受到威胁和恐吓而保持沉默。 “想象一下,一个孩子被困在本应是避难所的家中却变成了人间地狱的恐惧和脆弱。” 总统表示,她希望新加坡处理家庭暴力的组织,例如 PAVE,与政府机构合作,研究更好地保护儿童免受家庭性虐待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