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散播前女友私密照被判监禁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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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6 15:56:44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TODAY报道,被告今天(5日)对一项未经他人同意故意散播亲密图片及录影的罪名认罪,被判监禁六个月。

被告和受害者约在2019年4月开始交往,并于2021年中结束恋爱关系。期间,两人进行自愿性行为,而被告将其中一些过程拍摄下来。
2022年4月6日,被告在与受害者的共同女性朋友聊天时,得知受害者欠她钱。这名朋友于是建议被告将受害者的裸照发给她,以威胁对方还钱。
男子随后将与受害者进行亲密行为的两段视频,及一张摄有受害者脸部的照片发给友人;他还发表具毁灭性的评论,称受害者“比妓女还贱。”
他还告知这名友人,除了显示前女友脸部图像外,他还将这些图像和视频发给前女友的现任男友。
然而,这名友人随后回复表示,这个“勒索计划”只是一个玩笑。
案情显示,受害者于同一天打开社交媒体Facebook应用程序,并在登录被告账号时看到自己的私密照被发给友人,于是报警处理。
检察官要求被告被判处六至七个月监禁;他表示,虽然被告很早就打算认罪,但其行为带有恶意。
辩护律师Azri Imran Tan则请求缩短刑期至不超过四个月。
在宣判时,法官John Ng表示,检察官的陈述具公正性。并将采纳其建议。
未经他人同意而散播传播亲密图片或录影的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五年监禁、罚款、鞭刑,或任何组合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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